为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,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治理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,依据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山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和《代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载货机动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》,决定从2023年8月1日起,对代县下列区域内运载危险化学品机动车进行管控,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车辆:运载危险化学品机动车(持代县公安局核发的《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》机动车除外)。
二、限行区域:东至外环路磨坊人字路口、西至外环路西关牌楼路口、南至景观大道(含)、北至外环路(不含)范围内。
三、限行时段:全天候禁行。
四、通行证申领
1、过境车辆不予办理。
2、装、卸地在代县县域内,需经上述限行区域的运载危险化学品机动车,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出申请,办理纸质通行证。
3、办理通行证需提供以下材料:行驶证、保险单、申请书(表)、公司营业执照(组织机构代码证)、驾驶员准驾资格证明、押运员资格证明。
五、车辆绕行路线
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线路的交通管理,除经大成高速公路绕行外,还可经由以下路线绕行:
1、从原平市方向(108国道)驶往繁峙方向的车辆绕行代县外环(108国道)出境。
2、从繁峙方向驶往原平、朔州方向的车辆绕行代县外环(108国道)出境。
3、 从朔州方向驶往原平、五台方向的车辆绕行代县外环(108国道)出境。
4、从五台方向(239国道)驶往原平市方向的车辆绕行代县外环(108国道)出境。
六、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,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。
本通告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,之前公布的限行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,按本通告执行。
特此通告
代县公安局
2023年8月1日
助编:高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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